無線稱無酬 亞叢畀2萬
控方昨在庭上讀出黎耀祥的6頁書面供詞,內容指黎於1985年加入無線,1998離開,直至2002年重返無線,簽署普通合約藝員,只幫無線拍劇集及做宣傳,一般參與商場活動收費為4萬至5萬元,09年11月無線製作部及叢培崑分別邀請他出席除夕的奧海城倒數活動,由於他正趕拍《畢打自己人》,所以無線製作部同事要親自到錄影廠找他商談詳情,當時他問及有多少酬金,但無線表明沒有酬勞,所以他相信是由「亞叢」給予酬金。
黎耀祥在供詞中表示:「我太太向我表示『亞叢』提出倒數活動的酬金偏低,最後同意以友情價兩萬元收費」,原因是曾與「亞叢」合作,當晚他要參與兩部分,包括與陳志雲演出現場騷《志雲飯局》,過程約10分鐘,以及與謝雪心於台上合演一齣短劇,後來他才知要參與第3部分的唱歌演出。由於他太忙,所以推卻唱歌環節,在倒數活動前他曾遇見陳志雲,但雙方沒有提及有關活動。
據他所知,倒數活動由信和集團旗下的奧海城與無線合辦,但不清楚「亞叢」在活動中負責的項目,活動完結後「亞叢」給了4個利是封給其妻,每個內有5千元。
黎:出席活動純為賺酬金
黎耀祥在供詞中強調,「我是藝員,純粹為了賺取酬金而出席活動,該次倒數及簽書會沒有人給我施壓,我不知道陳志雲有否收過『亞叢』的報酬。」他憶述,約1年前遇見陳志雲和「亞叢」,當時陳志雲聲稱「亞叢」是其經理人,但「亞叢」卻稱:「陳志雲才是我老闆」。
「出席活動無留意布景板」
現年46歲的黎耀祥昨接受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盤問時同意他出席陳志雲的新書簽書會純粹「撐場」,黎耀祥表示:「我通常出席活動都不會留意布景板上的布置及標誌。」黎耀祥接受資深大律師王正宇盤問時則表示:「我在段時間與『亞叢』有很多合作,佢經常搵我做騷,我覺得他上進,照顧藝人好周到。」至於曾筵開100席的善明會活動,「亞叢」的表現及安排都很好。
「視帝」黎耀祥出庭作供後笑言難得上港聞版。 |
(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7/08/HK1107080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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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帝幽默:笑言難得上港聞 「執靚D」上庭
「視帝」黎耀祥在控方宣讀其證供時發生一段書記錯給別人口供的小插曲,引起庭上一陣發笑。黎耀祥事後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早上11時半已到達法庭,等了半天,更打趣地表示要「執靚D」,自己「無幾可上港聞版」。
黎說,作為演員很簡單,接受工作,拿取酬勞,有些事他們不會知,亦沒可能知道。本以為只是參與一個很小的活動,想不到會被牽涉入複雜的案件中,但表示此事不會影響他繼續接受工作的邀請。
指一次性活動無協議靠「信」字
黎耀祥表示,他是經由陳志雲認識叢培崑,與陳志雲及叢培崑都只限於公事上接觸,私底下並沒有什麼交流。叢培崑亦曾為其介紹很多工作,而很多工作都以「半價」接受。若是一次性的活動,大多會在活動完結後即時付款,並沒有什麼協議,只憑一個「信」字。
他指叢作為代理,很能照顧到藝人的需要,形容叢「永遠在你的視線範圍」。他又表示很欣賞陳志雲,認為他是一個很有才華的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7/08/HK11070800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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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當紅藝員出騷價4萬起
【明報專訊】無綫「視帝」黎耀祥昨以唯一被傳召出庭的藝人身分作供,控方並讀出其餘5名花旦的書面供辭,令6人身價首次曝光。其中黎耀祥、佘詩曼和楊怡身價不相伯仲,亦有新人出騷只收到贈券。眾小生花旦異口同聲稱,沒有被施壓出席總經理陳志雲的新書發布會,強調若非要支持陳總,絕不會出席發布會。
齊指赴簽書會非受壓力
代表被告陳志雲、叢培崑和陳永孫的3名大律師都認為毋須盤問5名花旦,故毋須傳召她們出庭,控方遂宣讀佘詩曼、楊怡、陳敏之、陳倩揚及楊思琦去年3月向廉署錄取的供辭。
眾花旦都屬無綫「經理人合約藝人」,獲分派不同的無綫經理人負責對外洽談工作及出騷錢,無綫則向她們抽佣金。
佘詩曼在供辭中稱,她有最終決定權選擇工作,一般騷價最少4萬元,但會因應個人理由如希望增加曝光率而有所調整。另一花旦楊怡雖在供辭中表示不知自己身價,但透露一般出席剪綵活動亦收取4萬至5萬元。
楊思琦稱不知身價
陳敏之表示每項活動騷錢由3萬至4萬元不等,會因應活動性質及客戶的規模而調節。她曾在08年出席澳明漁人碼頭活動當模特兒,收取2.24萬元,她表示不知該活動由叢培崑製作,但認為報酬合理。
眾花旦中最遲入行的港姐陳倩揚,騷錢亦是最少,只有8000至2.2萬元;港姐冠軍楊思琦甚少問及自己身價,表示一切由經理人負責。
黎耀祥「友情價」出騷
由妻子擔任經理人的黎耀祥,其供辭透露出席一般商場活動收費為4萬至5萬元,因為與叢培昆經常合作,終以「友情價」出席案中《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倒數活動,當日活動後,叢以4個每封內藏5000元的利市交給其妻。黎在供辭鄭重指出,「我係一個藝人,出席活動純粹為掙錢,沒有受其他人影響或迫使我演出」。
一眾花旦在供辭中表示,陳志雲從沒有要求她們以低薪接工作,亦沒有向她們施壓,或逼她們在沒有酬勞的情况下出席去年2月7日舉行的新書發布會。不過,佘在供辭中提到,由於沒有酬勞,「若非陳志雲要求,我一定不會出席」,楊思琦亦指,「因為(陳志雲)是公司高層,我樂意出席支持」,但楊思琦與陳敏之均稱,若不是為了支持陳志雲,在沒有酬勞下,她們不會出席該活動。
思潮多次給陳志雲支票
另外,陳志雲的前秘書楊慧中昨亦確認,陳志雲於09年後接過45項外間工作,大部分由叢培崑負責接洽,並由思潮發出支票,每次收款2萬至55萬多元不等。楊慧中被問及其中一筆7000元款項,她解釋那是叢還給陳的款項,但不知當中因由。楊又指出,部分活動由無綫的外事部職員轉介予陳,陳亦會接受沒報酬的外間工作。
【案件編號﹕DCCC1214/10】
明報記者 黃景怡 楊泳森
(明報)
http://ol.mingpao.com/cfm/Archive1.cfm?File=20110708/saa01/mef1.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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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詩曼趕拍劇 陳志雲親借人
【明報專訊】炙手可熱的無綫當家花旦佘詩曼在供辭透露,陳志雲新書發布會當天,她原要趕拍梅小青監製的《公主嫁到》,但陳志雲事先親自向梅小青「要人」,梅小青無奈「放人」,讓佘出席。佘直言若活動沒有酬勞,根本不想出席,但因陳提出要求令她身不由己。
監製梅小青無奈「放人」
今次案件最終只有黎耀祥「旋風式」出庭,5名花旦都毋須出庭,只需在庭上讀出供辭。黎耀祥作供表示,去年3月他向廉署人員透露,無綫及叢培崑先後於09年11月接觸他,邀請他出席12月31日的倒數活動,其妻代為接洽,妻指叢的出價低於其身價,但他曾與叢多次合作,最終願以「友情價」2萬元出席當日活動。該節目監製林嘉穎透露,除夕當晚黎耀祥仍要拍劇至晚上8時,稍事休息便趕到奧海城參加演出,環節並無綵排,只靠他與陳志雲「執生」。
當年仍是新人的港姐陳倩揚,其供辭揭露新人不易當,其出騷價比當紅花旦少一大截,只有8000元至2.2萬元不等,更要被無綫抽佣三成。
陳倩揚領贈券代騷錢
陳倩揚指09年底她免費出席由叢培崑負責製作的富豪酒店中菜廳開幕活動,最終只獲1萬元酒店贈券。
黎耀祥(右)表示自己忙於拍劇,甚至沒有時間與陳志雲排練《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中的「志雲飯局」環節。 |
(明報)
http://ol.mingpao.com/cfm/star5.cfm?File=20110708/saa01/mef2.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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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耀祥:真實法庭又小又迫
【明報專訊】視帝黎耀祥曾演過不少法庭上的角色,昨首次走進真實法庭當證人,他感受最深是真實法庭較小,人多感覺較擠迫,節奏也較慢。
「執靚啲 無幾可出港聞」
黎耀祥是陳志雲案中第1名作供的藝人,昨日法庭也是自開審以來首次爆滿。他在11時半已到庭準備,午飯前仍未到他作供,遂到馬會與太太「撐枱腳」午膳。黎耀祥乘電梯離開法庭時,記者告知他頭髮上有紙碎,他即以iPhone 4「左照右照」,想撥走它,並說﹕「要執靚啲,無幾可出港聞(版)」。
控方開始宣讀黎耀祥口供時,他發現其手上的文件搞錯了,即說「唔係我嘅口供!」他作供完畢離開法庭時,亦有跟陳志雲點頭微笑。黎耀祥指出,真實法庭地方較戲中的小,大律師讀供辭和盤問的速度也較慢,他說,「如果拍戲這樣,導演定會催促。」他又說,平日演戲都做一些較市井或激動的角色,昨日由打扮到舉止都要斯文一點,又表示天天也看報章電視,留意案情進展,上庭並沒有特別擔心,只希望陳志雲無事。
指盤問速度較拍劇慢
他說,跟陳志雲和叢培崑是工作伙伴關係,陳志雲很有才華,透過陳認識叢後,因叢常幫他接工作,故兩人較熟,認為叢照顧藝人很周到,如出席活動期間,會經常留意藝人的位置等。
(明報)
http://ol.mingpao.com/cfm/star5.cfm?File=20110708/saa01/mef3.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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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帝兩萬「友情價」出席倒數
與佘詩曼的供詞相較下,唯一出庭的無綫電視藝員「視帝」黎耀祥則表現樂意出席《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及《志雲14‧2首選》的簽書會,他坦言在倒數活動中只收取兩萬元「友情價」,出席簽書會純粹為了「撐場」,更盛讚陳志雲得力助手叢培崑「上進,照顧藝人好周到」。
根據控方的六頁書面供詞中,○九年十一月無綫製作部及叢培崑分別邀請他出席除夕的奧海城倒數活動,由於他正趕拍《畢打自己人》,所以無綫製作部同事要親自來錄影廠找他商談詳情,並表明沒有酬勞,所以他相信是由「阿叢」(即叢培崑)給予酬金。
黎耀祥在供詞中表示:「太太向我表示,阿叢提出倒數活動的酬金偏低,最後太太與我同意以『友情價』兩萬元收費」,原因是阿叢曾經合作過。當晚他要參與兩部分演出,包括與陳志雲演出現場騷的《志雲飯局》,過程約十分鐘,以及與謝雪心於台上合演一齣短劇。據他所知,倒數活動由信和集團旗下的奧海城與無綫合辦;但不清楚阿叢在活動中負責甚麼項目。活動完結後阿叢給了四個利是封給他太太,每封有五千元。
黎耀祥在供詞中強調:「我是藝員,純粹為了賺取酬金而出席活動,該次倒數及簽書會沒有人給我施壓,我不知道陳志雲有否收過阿叢的報酬」,他約於一年前遇見陳志雲和阿叢,當時陳志雲聲稱阿叢是其經理人,但阿叢卻稱「陳志雲才是我老闆」。
在辯方盤問中,黎耀祥同意他出席陳志雲的新書簽書會純粹「撐場」,但當時無留意布景板上的布置及標誌。黎耀祥讚賞叢培崑:「佢經常搵我做騷,我覺得佢幾上進,照顧藝人好周到。」至於曾筵開一百席的慈善組織活動,阿叢的表現及安排都很好。
一身黑西裝到庭的黎耀祥於早上十一時半已到庭等候作供,等候三小時後終被傳召出庭作供僅十五分鐘便離開,他作供完畢後,更對陳志雲點頭微笑示意。
作供後,「柴九」打趣說要「執靚啲」,自己「無幾可上港聞版」。他亦表示很欣賞陳志雲,「希望佢無事啦」;至於叢培崑也曾為黎介紹很多的工作,黎耀祥都原以「半價」接受,若是一次性的活動,大多會在活動完結後即時付款。
一身西裝打扮的黎耀祥昨日出庭作供,其後表示很欣賞陳志雲。 |
(星島日報)
http://www.singtao.com/yesterday/loc/0708ao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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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雲情人節首選》簽書會藝人出席原因
黎耀祥
商場宣傳活動收費:4萬至5萬元
獲邀經過:不太記得由誰提出邀請,如果估計,是叢培崑通知
不收報酬出席原因:撐場,因陳志雲出書
(註:黎耀祥不屬被指受騙藝人)
(東方日報)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708/00176_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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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耀祥友情價五折收兩萬
黎耀祥與奧海城○九年倒數活動監製林嘉穎昨先後出庭作供,令該次活動中《志雲飯局》內幕詳情曝光。黎耀祥的書面供詞透露,叢培崑邀他出席該活動,但開價偏低,他最終決定收取「友情價」二萬元,比黎當時一般收費少了起碼一半,而叢在倒數活動後用四封各五千元利是支付酬金。林嘉穎則指,贊助商原要求無綫找謝天華、鄧萃雯和黎耀祥其中一人出席倒數活動,並均被無綫拒絕,結果要由贊助商自行找黎耀祥。
黎耀祥於八五年加入無綫,九八年一度「離巢」,四年後重返無綫,於○九年因飾演「柴九」一角而成為紅星。他與無綫沒有經理人合約,他把無綫以外的工作交由妻子兼經理人代他接洽。
控方昨讀出黎耀祥的書面供詞,指叢培崑○九年九月邀黎出席除夕倒數《志雲飯局》。無綫綜藝科人員也到《畢打自己人》錄影廠邀黎出席該活動,但表明無「騷錢」。由於黎當時忙於拍劇,故交妻子與叢接洽,其妻後來告訴黎,指叢提出的酬金偏低,黎與妻商討後決定收二萬元接騷。
叢用四封五千元利是付款
黎透露,他出席商場推廣活動一般收四萬至五萬元,該次是以「友情價」接騷。他當晚原被安排參與三項演出,但因無時間綵排,推了唱歌環節,只參加《志雲飯局》及與謝雪心合演粵劇。叢事後即時用四封五千元利是付款,令他留下印象。黎稱他為賺錢出騷,無人迫使或施壓要他出席該活動。
黎耀祥又稱,陳志雲曾在一個場合中介紹叢是其經理人,但叢反指陳才是他「老細」。黎於案發期間與叢有很多合作,叢也找黎做表演,黎覺得叢很上進和會照顧藝人,各方面都做得周到。
騰出檔期 贊助商最終搞掂
林嘉穎則稱,贊助商曾要求無綫安排謝天華、鄧萃雯和黎耀祥其中一人出席倒數活動,但謝、鄧因無檔期而推卻,黎於除夕晚也要拍劇到八時,即使出席也是亮一亮相,故無綫不想安排黎出席,令贊助商不滿。林說:「其實大家都諗到(《志雲飯局》),得咁少錢去煮餸,大家都諗到同樣嘅嘢,只係邊個開口先。」雙方終決定搞《志雲飯局》,奧海城方面找來黎,陳志雲也說會做。由於黎有豐富表演經驗,陳又反應快,故毋須綵排。
陳志雲(左一)、黎耀祥(左二)在奧海城除夕倒數合作《志雲飯局》,右為黎妻。 |
(東方日報)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708/00176_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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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帝」希望陳志雲無事
因飾演「柴九」一角而街知巷聞的「視帝」黎耀祥,成為本案唯一要出庭作供的藝人。劇中角色多是打扮市井的黎耀祥,昨日一身「靚仔look」出庭,庭上又自爆出騷身價。在庭上向陳志雲點頭微笑的黎耀祥,更在作供後表明希望陳在官非中脫身。
作供僅十多分鐘
黎耀祥昨一身黑色西裝配藍色領呔,架上黑色粗框眼鏡,在早上十一時許到達法院等候出庭。他中午離開法庭外出午膳前,向記者承認是經悉心打扮,說:「梗係要靚啲,第一次見到咁多港聞記者。」有少許近視的他又承認為打扮斯文,才架上眼鏡。他又走到法院兩邊的門口讓大批傳媒拍照,期間有人稱讚:「不愧有視帝風範!」之後他才登上妻子駕駛的白色私家車離開。
法庭在上午仍有空位,當視帝到庭作供消息曝光後,下午開庭前所有公眾座位即「爆滿」。黎的作供只有短短十多分鐘,期間不時雙手緊扣放在枱上。他作供完畢即將離開法庭前,特別望向陳志雲點頭微笑,對方也輕笑回應。
第一次上庭的黎向記者表示不感到緊張,又道出作供後感受:「拍劇、拍戲,做過好多法庭嘅戲,原告、被告都做過,入到呢個法庭,就真實好多……TVB布景誇大咗,(布景)好戲劇性。」並認為作供對日後演戲有幫助,但他認為現實法庭的流程較戲中慢。他坦言好欣賞陳志雲,希望他「無事」。
此外,黎在作供時發生一段小插曲,控方律師讀出黎在去年三月錄取的口供,只讀了數句,黎耀祥便望他面前的一份口供謂:「唔好意思,sorry,呢份唔係我嘅口供!」,法庭書記才知「搞錯」即時修正。
(東方日報)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708/photo/0708-00176-008b1.jpg?t=131020598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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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培崑出手低柴九半價接騷
奧海城○九年倒數活動籌辦的內幕,昨在「柴九」黎耀祥及活動監製林嘉穎先後作供下披露。黎耀祥的書面供詞透露,叢培崑邀他出席該活動,但開價偏低,他最終決定收取「友情價」二萬元,比黎當時一般收費低最少一半,而叢在倒數活動後用四封各五千元利是支付酬金。林嘉穎則稱,贊助商原要求無綫找謝天華、鄧萃雯和黎耀祥其中一人出席倒數活動,卻被無綫拒絕,結果要由贊助商自行找黎耀祥。
黎耀祥於八五年加入無綫,九八年一度「離巢」,四年後重返無綫,○九年因飾演「柴九」一角而成為紅星。他與無綫沒有經理人合約,他把無綫以外的工作交由妻子兼經理人代他接洽。
與妻商討後收友情價
控方昨讀出黎耀祥的書面供詞,指叢培崑○九年九月邀黎出席除夕倒數《志雲飯局》。無綫綜藝科人員也到《畢打自己人》錄影廠邀黎出席該活動,但表明無「騷錢」。由於黎當時忙於拍劇,故交予妻子與叢接洽,其妻後來告訴黎,指叢提出的酬金偏低,黎與妻商討後決定收二萬元接騷。
黎透露,他出席商場推廣活動一般收四萬至五萬元,該次是以「友情價」接騷。他當晚原被安排參與三項演出,但因無時間綵排,推了唱歌的環節,只參加《志雲飯局》及與謝雪心合演粵劇,叢事後即時用四封五千元利是付款,令他留下印象。黎表示,他為賺錢出騷,無人迫使或施壓要他出席該活動。
黎耀祥又稱,陳志雲曾在一個場合中介紹叢是其經理人,但叢反指陳才是他「老細」。黎於案發期間與叢有很多合作,叢也找黎做表演,黎覺得叢很上進和會照顧藝人,各方面都做得周到。
謝天華鄧萃雯拒出席
林嘉穎則稱,贊助商曾要求無綫安排謝天華、鄧萃雯和黎耀祥其中一人出席倒數活動,但謝、鄧因無檔期而推卻,黎於除夕晚也要拍劇到八時,即使出席也是亮一亮相,故無綫不想安排黎出席,令贊助商不滿。林說:「其實大家都諗到(《志雲飯局》),得咁少錢去煮餸,大家都諗到同樣嘅嘢,只係邊個開口先。」雙方終決定搞《志雲飯局》,奧海城方面找來黎,陳志雲也說會做。由於黎有豐富表演經驗,陳又反應快,故毋須綵排。
(太陽報)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10708/00407_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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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帝靚仔look出庭
因飾演「柴九」一角而街知巷聞的「視帝」黎耀祥,成為本案唯一要出庭作供的藝人。劇中角色多作市井打扮的黎耀祥,昨日一身「靚仔look」出庭,庭上又自爆出騷身價。在庭上向陳志雲點頭微笑的黎耀祥,更在作供後表明希望陳在官非中脫身。
黎耀祥昨日一身黑色西裝配藍色領呔,並架上黑色粗框眼鏡,在早上十一時許便到達法院等候出庭。他中午離開法庭外出午膳前,向記者承認是經悉心打扮,說:「梗係要靚啲,第一次見到咁多港聞記者。」有少許近視的他又承認為了打扮斯文,才架上眼鏡。他又走到法院兩邊的門口讓大批傳媒拍照,期間有人稱讚:「不愧有視帝風範!」之後他才登上妻子駕駛的白色私家車離開。
笑指TVB法庭布景誇大咗
上午時法庭仍有空位,但下午開庭前所有開放予公眾的座位即「爆滿」。黎的作供只有短短十多分鐘,期間不時雙手緊扣放在枱上,也有望向陳志雲和旁聽席。他作供完畢即將離開法庭前,特別望向陳志雲點頭微笑,對方也輕笑回應。第一次上庭的黎向記者表示不感到緊張,又道出作供後感:「拍劇、拍戲,做過好多法庭嘅戲,原告、被告都做過,入到呢個法庭,就真實好多……TVB布景誇大咗,(布景)好戲劇性。」並認為作供對日後演戲有幫助,但他認為現實法庭的流程較戲中慢。他坦言好欣賞陳志雲,希望他「無事」。
此外,黎在作供時發生一段小插曲,控方律師讀出黎在去年三月錄取的口供,只讀了數句,黎耀祥便望向他面前的一份口供謂:「唔好意思,sorry,呢份唔係我嘅口供!」法庭書記才知「搞錯」,即時修正。
(太陽報)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10708/00407_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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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耀祥為陳志雲涉貪案作供
[17:18] 2011/07/07
身穿黑西裝襯黑框眼鏡的黎耀祥,11時許獨自現身法庭,為陳志雲涉貪案作供,至下午陪太太食飯後再返回法院,約下午3時許離開法庭,期間遭大批記者包圍。祥仔笑言首次看見這麼多法庭及港聞記者,首次任證人的他笑言現實的法庭沒有拍劇那麼誇張,並指是次經驗對拍劇有幫助,亦希望陳志雲能大步檻過。
(ONCC)有片睇
http://news.on.cc/cnt/entertainment/20110707/bkn-20110707171856606-0707_0086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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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耀祥作供時指 沒有人迫他演出 (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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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帝自願收友情價 五花旦難推騷「陳志雲要求 一定要放行」
《志雲涉貪案》【本報訊】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第 10日審訊,有份演出涉案除夕倒數活動的視帝黎耀祥到區域法院作供。他聲稱自願以友情價受聘,沒有人強迫或向他施壓。控辯雙方亦決定不傳召五名無綫女藝人,改為庭上宣讀證供。其中出席陳志雲新書簽名會的佘詩曼供詞透露,活動沒有酬金,本來不想參加,但因提出要求的是陳志雲,不能推卻。當時正與她趕拍劇集的監製梅小青向她指出「係陳志雲親自要求,我一定要放你去」。 記者:楊家樂
視帝黎耀祥供稱,不清楚陳志雲與叢培崑的關係,只記得約於 09年初在一個公開場合聽見陳指「叢培崑係我嘅經理人」,而叢則回應「陳志雲先至係我老細」。黎盛讚叢「上進、照顧藝人好周到」,亦指叢善於搞活動。09年 11月,無綫綜藝科及叢先後聯絡黎耀祥,邀請他出席除夕夜在奧海城舉行的倒數活動。由於綜藝科同事表明無綫不會支付出鏡費,黎估計酬金由叢負責,遂安排身為其經理人的太太梁耀蓮洽談。
佘詩曼被陳兩度徵召
黎太後來直指酬金偏低,惟夫妻商量後,決定以 2萬元接下工作,比平時活動酬金至少 4萬至 5萬元為低。肯收友情價,是因曾與叢多次合作,「冇人迫使或畀壓力我去參與」。演出後叢即時出糧,將四個利是封交給黎太,每個內有 5,000元現金。至去年 2月的陳志雲新書簽名會,黎為支持陳而不收費出席。被問到是誰邀請,他謂:「邊個搵我呀……其實我唔係好記得喇。」另外,控辯雙方昨日終同意不傳召五名無綫女藝人上庭作供,改為宣讀各人的供詞。五人同指陳沒有施壓要她們出席新書簽名會,但佘詩曼、陳敏之及楊思琦均表明,假若活動涉及商業性質,除非是無綫節目或為支持陳志雲,否則不會不收費參與。除陳敏之及陳倩揚外,其餘都不認識叢。已離巢的佘詩曼,供詞指她曾被陳兩度徵召, 07年要她出席《志雲飯局》,但忘記有沒有酬金;去年 2月,當時她正趕拍劇集《公主駕到》,陳叫該劇監製梅小青度期讓佘出席新書簽名會,梅向佘謂「因為係陳志雲親自要求,我一定要放你去」,但並無酬勞。佘一直以為活動是無綫節目,直至去年 2月 7日活動後始知有珠寶商贊助。她只收到一本陳志雲新書、一隻錶和鑽石。佘坦言沒有酬勞不想出席,但因是陳提出要求,「冇得推卻」,更謂「如果唔係陳生要求,我一定唔會出席」。
楊思琦以為是無綫騷
楊思琦則指,一直交由經理人接洽外間工作,她亦以為新書簽名會是無綫節目,故沒有查問酬金。楊怡指出,去年 1月出席台慶得獎藝員晚宴,席間陳邀多名藝員替簽名會撐場,並即場替楊怡拍下宣傳片。楊怡明知沒報酬,但鑑於活動屬慈善性質及為表支持陳,答應出席。惟她不知活動有贊助商。此外,陳的前秘書楊慧中繼續作供。她指叢於電郵通訊中會稱陳為 Dear Master(親愛的師父),自稱 Mentee(徒弟)。陳大部份外間工作由思潮接洽,不過無綫的外事部及營業部等部門均不時轉介外間活動及客戶予陳。楊又指陳會要求她將出席外間活動的紀錄存檔。惟她只跟進活動安排,並不清楚陳有否向上司正式申報,只知陳曾將部份紀錄副本送交上司陳禎祥或李寶安,例如 09年獲利甚豐的《志雲飯局》舞台版,陳以電郵向當時上司陳禎祥滙報。案件編號: DCCC1214/10
視帝與五花旦騷錢及供詞重點黎耀祥
出騷價: 4萬至 5萬元供詞重點:陳志雲曾向黎耀祥介紹指叢培崑是他經理人,而在場的叢培崑表示陳志雲才是老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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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黎耀祥戴眼鏡扮斯文
平日出騷閒閒哋收 4萬元的「視帝」黎耀祥昨在法庭白等一天,僅收 300多元證人費。但視帝依然表現專業,昨在庭上全程「 Chok樣」,以斯文形象淡定作供。對於自陳志雲涉貪案開審,他的名字便經常在港聞版出現,他感覺「錯愕」、「好驚」。當被問及除夕騷僅收 2萬元而陳志雲卻收 11.2萬元,他即時尷尬笑稱「唔係好方便講嘅」,還寄望陳志雲大步檻過。
律師講嘢慢過拍劇
黎耀祥昨早 11時許到庭候命,被安排在證人室呆等,直至下午近 3時始被傳召作供。法庭將一份文件誤作供詞給他參考,他立即察覺,非常醒目。他作供時緊握雙手,正襟危坐,目不斜視。作供完畢,他立刻掃視法庭,找出陳志雲蹤影,向對方點頭微笑,陳志雲亦報以招牌燦爛笑容。架上黑框眼鏡的黎耀祥,離庭後被記者踢爆扮斯文。他笑稱,自己有近視,但的確是為了看來「斯文啲」而戴眼鏡,西裝亦揀較不誇張的。拍過無數法庭戲,但是首次踏足法庭,他笑說:「我估唔到個法庭咁細,我哋個廠大好多,同埋律師講嘢好慢,如果我哋講得咁慢會俾導演話,之後有機會拍法庭戲,對我都有幫助。」黎耀祥表示,他上庭前曾在公司及活動中碰見陳志雲,大家照舊打招呼,他亦會問候對方幾句。他說:「我哋係工作上夥伴、同事,私底下無特別交情,咁大個人都明白,但係當然希望佢冇事,我不嬲話佢係一個電視界好有才華嘅人,我都係知咩講咩!」他平日將出騷事宜全交太太處理,少理收費,萬估不到因出騷而涉官非。當被問及除夕騷僅收 2萬元而陳志雲卻收 11.2萬元,他即時彈起,尷尬笑稱:「唔好講啦,唔係好方便講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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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帝出騷至少收四萬元
【本報訊】「視帝」黎耀祥及五名花旦的出騷身價,昨在法庭大曝光。曾在無綫台慶頒獎禮中奪獎的黎耀祥、佘詩曼及楊怡,身價較高一籌,三人出騷至少收四萬元。除佘詩曼無直接言明外,其餘四名有無綫經理人合約在身的花旦,均指每月收無綫的底薪,出騷錢要先入無綫袋,抽佣後才發還藝員。據陳倩揚表示,公司抽佣達三成,藝員鮮有傾價。
佘詩曼叫價企硬
控方昨宣讀供詞的六名無綫藝人中,只有黎耀祥非無綫經理人合約。其中黎、佘及楊怡身價較高,除楊思琦未提及外,陳倩揚收費少至 8,000元。黎耀祥昨供稱,他接外間活動,由妻代勞,包括傾價錢及安排檔期。對於被爆身價,黎耀祥笑言,自己身價是公開的秘密,對於被公開了,並不介意。五名花旦均向廉署指,無綫會派固定經理人給她們傾談外間工作,她們鮮有過問,只知騷錢一般視乎工作性質決定。「一姐」級的佘詩曼顯然對出騷要求較嚴格,她向廉署強調出騷性質必須簡單,時間不長,預備時間不能太長;如要表演 catwalk及唱歌收費會調高;除非是慈善活動或想爭曝光率,否則休想減價。她又指,是否出席活動,她有最終話事權。其餘四名花旦則指,每月收無綫的底薪,但出騷錢要先入無綫袋,抽佣後才按月發還藝員。
(蘋果日報)
[快周刊第674期] 李寶安盡數陳志雲 黎耀祥作供講「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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